【征集公告】内蒙古大学外贸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9-16 点击数:


内蒙古大学就外贸代理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IMU-2025-02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外贸代理机构征集

(三)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要求:根据征集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进口设备厂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并对外签订外贸合同;根据进口合同中的约定时间及时申请开立信用证或者办理银行付汇等手续;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办理进口技术、仪器设备等物资免税、减税、退税等手续和单证,办理商检监管条件下的进口单证及手续;密切跟踪外贸合同的进展情况;负责在进口货物发生货物迟交、灭失、损毁、质量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时,协助征集人根据合同条款向有关进口技术、仪器设备等物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国外厂商进行索赔并提供证据和配合其他相关工作;进口单据审核;协助征集人开展进口技术、仪器设备等物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其他征集人交办的工作。

(五)服务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最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我校对外贸代理机构按项目进行考核及年度汇总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作。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承诺委托业务量。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外贸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受到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外贸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八)外贸代理机构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进出口贸易代理机构资格,须同时提供1.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九)具有办理外贸代理业务所必需的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外贸代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外贸代理业务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将报名材料发送到ndzfcg@i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见附件。

注:1.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制作目录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原件备查。对以上材料(但不限于)我校在实地考察、走访环节均要进行核验。

2.参与报名的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地递交有关证明资料,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证据证明其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即取消候选资格并且以后不得参与我校外贸代理业务。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代理资格的,除不得参与我校外贸代理业务外,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大学招标采购中心网站

五、联系方式

征集人:内蒙古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联系人:姚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94859、0471-4992450


 内蒙古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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